液化气瓶泡热水 餐馆违规用气被罚 城管:避免不良用气习惯

来源: 泉州晚报2023-06-30 03:11:29
  

将液化气钢瓶浸泡在热水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泉州网6月29日讯(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林滢 文/图)为了把液化气钢瓶内残余的气体尽量用完,竟直接把瓶体浸泡在热水里,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容易引起钢瓶爆裂,酿成事故。日前,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对涉事餐馆停止供气。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一些餐馆和市民存在类似的不良用气习惯,当引以为戒。

现场


(资料图)

6个液化气瓶泡热水餐馆违规用气被罚

日前,鲤城区城市管理局联合鲤中街道办事处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在中心市区新华北路“阿山姜母鸭”店的厨房内,6瓶液化气钢瓶浸泡在水桶内,桶内装着热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该店停止供气,并立案处罚。

“该餐馆的违规行为,易引起液化气膨胀发生爆炸。另外,长期倒放或摇晃液化气瓶,也容易造成减压阀堵塞,留下安全隐患。”鲤城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之前的检查中发现过该现象,当时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面对执法人员的教育,餐馆老板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并缴纳了2000元罚款。

当天,鲤城区城市管理局还在崇福路115号“钦阿小吃店”厨房内检查出燃气胶管腐蚀老化、未安装报警器、存在“三通”连接等问题。“胶管腐蚀老化,容易引发燃气泄漏。现场发现一个钢瓶通了两个灶台,就是‘三通’问题,这样也容易造成泄漏,一旦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就会产生闪爆。”该负责人介绍,检查人员当场联系供气站立即前来更换软管,并拆除“三通”连接。

此外,昨日,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又联合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取缔了3处未取得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销售的“黑气点”。

提醒

3种用气习惯很常见 钢瓶泡热水最危险

液化气使用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全防范意识绝不能松懈。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提醒,市民要注意避免一些习以为常的不良用气习惯。

“在液化气钢瓶下加个热水盆是最不好、最危险的习惯。”该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种现象在小吃店等餐饮场所比较常见,尤其是在天气冷的季节,或者在燃气快使用完的时候,有些人采用这个办法让火力更大或延长燃气使用时间。

液化石油气是将丙烷、丙烯、丁烯等低分子烃压缩成液体储于钢瓶中,它们的临界温度比较低,气瓶下加热水盆会让钢瓶内的液体变气体,体积膨胀,产生很大的气体压力。“这时产生的危险就好比一个只能充2.5公斤气压的轮胎充进了5公斤的气压,容易引起钢瓶爆裂,造成事故。”

燃气快用完了,将钢瓶放倒在地,来回摇动使用,增加用气的时间,不少市民都这样操作过。“这样的习惯容易带来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液化气钢瓶一旦平放,液体部分涌至瓶口处,打开角阀时冲出的液体一下子气化,如果超过燃气具的负荷,可能会有爆燃或爆炸的危险。

该负责人提醒,钢瓶应直立使用,严禁倒卧、暴晒,靠近热源和明火,严禁私自倒残液或以任何方式对钢瓶加热。

此外,擅自加长燃气胶管,甚至穿墙而过,这在一些餐饮场所或市民家中也存在。

该负责人说,擅自加长燃气胶管会增加被损坏和漏气的可能性,尤其是穿墙而过的软管,难以查看软管情况,如果破损或老化,容易发生燃气泄漏。所以,不要擅自加长燃气胶管,家用的胶管不得超过2米。此外,燃气胶管有使用年限,一般为2至3年更换一次。

如果市民闻到家中有特殊气味,怀疑燃气泄漏,如何检测?该负责人介绍,可用肥皂水涂抹表具、灶具和管道连接处等,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燃气泄漏处,检查时切记不要使用明火。如果发生燃气泄漏,要立即关闭阀门,开门窗通风,严禁出现烟火及使用开关电器、通信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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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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