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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 李想)6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网站获悉,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明确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网站(含应用程序)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平台商家店铺主页,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另外,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页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并表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整改,并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确保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展示处方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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